根据《市教委转发关于规范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津教委财〔2016〕6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以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启用全国统一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公告》等文件规定,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我校执行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如下:
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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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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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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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机关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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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费一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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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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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每生每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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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价费[1999]3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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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费特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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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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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元每生每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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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价费[1999]3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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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寓式管理住宿费(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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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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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每生每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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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发改价费[2016]7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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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寓式管理住宿费(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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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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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每生每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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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发改价费[2016]7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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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校全日制外语计算机及其应用临床医学和建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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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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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2300元每生每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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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价费[1999]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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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校全日制一般专业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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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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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2000元每生每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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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价费[1999]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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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校电大普通专科班学费(一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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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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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元每生每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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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价费[1999]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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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校电大普通专科班学费(特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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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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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元每生每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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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价费[1999]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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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校业余、函授班、电大注册视听生学费特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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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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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元每生每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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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价费[1999]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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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校业余、函授班、电大注册视听生学费一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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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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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元每生每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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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价费[1999]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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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外语专业)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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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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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元每生每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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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价费[200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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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其他专业)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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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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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元每生每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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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价费[200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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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一般专业)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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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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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元每生每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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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价费[200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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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特殊专业)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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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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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每生每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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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价费[200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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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启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天津市财政票据》,不再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天津市高等院校学生收费专用票证》,原已开具票据有效。